2017農村合作醫療報銷政策規定(2)
新農村合作醫療費相關問答
籌資標準是多少?
答:2017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籌資標準是:每人每年1000元,其中個人繳納300元(包括5元重大疾病補充醫療保險費、5元特殊藥品大病保險資金和5元商業保險遠程會診費),區級財政補助700元。參保人員按年度一次性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同一結算年度內繳費標準不變。
符合條件的新出生嬰兒、新復員軍人、畢業回鄉學生、婚嫁遷入、歸正人員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手續的,應繳納當年全年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部分參保費用。
哪些人可以享受參保繳費優惠政策?
答:六類人員可享受免繳優惠,其中:“五保戶”、“低保戶”、“城鄉困難戶”、“重點優撫對象(不含在鄉1—6級傷殘軍人)”、“低收入農戶”的個人繳納資金由區級財政承擔。
持證殘疾人的個人繳納資金在區殘聯的專項經費中列支。
一個年度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能退保嗎?
答:中途不退保,停止繳費即視為自行退出對應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但可以在連續參保的情況下按規定轉換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新農合報銷范圍
門診補償
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藥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藥費限額50元。
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100元。
二級醫院就診報銷3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三級醫院就診報銷2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藥費限額200元。
中藥發票附上處方每貼限額1元。
鎮級合作醫療門診補償年限額5000元。
新農合報銷范圍
住院補償報銷范圍:
A、藥費:輔助檢查:心腦電圖、X光透視、拍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共振等各項檢查費,限額200元;手術費(參照國家標準,超過1000元的按1000元報銷)。
B、60周歲以上老人在鎮衛生院住院,治療費和護理費每天補償10元,限額200元。
報銷比例:鎮衛生院報銷60%;二級醫院報銷40%;三級醫院報銷30%。
新農合報銷范圍大病補償
鎮風險基金補償:凡參加合作醫療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計應報醫療費超過5000元以上分段補償,即5001-10000元補償65%,10001-18000元補償70%。
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及尿毒癥門診血透、腫瘤門診放療和化療補償年限額1.1萬元。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報銷支付特殊病種有:惡性腫瘤化療、放療;重癥尿毒癥的血透和腹透;組織或器官移植后的抗排異反應治療;精神分裂癥伴精神衰退;系統性紅斑狼瘡(有心、肺、腎、肝及神經系統并發癥之一者);再生障礙性貧血;心臟手術后抗凝治療。其余可報銷的特殊病種,以當地具體政策為準。
特殊病種的特定門診治療包括治療期間必須的支持療法和全身、局部反應對癥處理,一般輔助治療不列入報銷范圍。
新農合報銷注意事項
以下情況不列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范圍:
(一)非區內定點醫院門診醫療費用(特殊病種門診治療費用除外)、未按規定就醫、自購藥品所產生的費用;
(二)計劃生育措施所需的費用,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醫療費用;
(三)鑲牙、口腔正畸、驗光配鏡、助聽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療、整容和矯形手術、康復性醫療(如氣功、按摩、推拿、理療、磁療等)以及各類陪客費、就診交通費、出診費、住院期間的其他雜費等費用;
(四)存在第三方責任的情況下,發生人身傷害產生的醫藥費依法由第三責任方承擔,如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等;
(五)因自殺、自殘、服毒、吸毒、打架斗毆等違法行為以及其家屬的故意行為造成傷害所產生的醫藥費;
(六)出國或在港、澳、臺地區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
(七)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規定不予報銷的藥品和項目;
(八)區醫管會確定的其他不予報銷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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