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農村政策法規期末考試復習試題答案(5)
7.如何改革我國的城鄉就業制度?
(1)盡快實施有利于實現城鄉統籌的就業政策制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統一、有序的勞動力就業市場,積極完善政府的疏‘導和調控功能;另一方面大力降低農民的進城門檻,盡快取消影響人日和勞動力流動的政策限制
(2)擴大農村勞動力的就業總量。解決這個問題的可行辦法就是進行分工分業就業。所謂分工分業,要旨是對農民進行職業上的分化,實現農民身份的多種轉變,即由單一的農民轉變為農業工人、農場主、非農業生產者、非農業的經營者和城市市民。(3分) (3)重視農民的非正規就業,引導其向正規就業轉化。政府應當在努力提供更多的非正規就業部門和崗位同時,逐步取消歧視性制度規定,從社會公平發展的角度,確保農民的權益得到保障,最終實現農業勞動力在正規部門提供的正規崗位就業,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勞動力就業的城鄉統籌。(3分)
(4)擴寬農村勞動力在鄉鎮企業和中小企業中的就業渠道。在改革鄉鎮企業弊端的前提下,把發展高新技術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作為再次創業的突破口,加快發展農村第三產業,重點是農產品流通、交通、通訊、信息服務、技術服務等行業,開發農村房地產和旅游等新興產業,逐步打破鄉鎮企業的社區封閉性,實現鄉鎮企業與城市工業、第三產業的連接。(2分)
(5)努力提高農村勞動力的整體素質和就業能力。提高農村勞動力素質,一方面要將農村義務教育與職業技術教育發展結合起來,另一方面根據農民的意愿、年齡和文化程度等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技術培訓。(2分)
(6)政府要為勞動力提供轉移就業的服務。各級政府要充分利用農村市場信息體系,拓寬服務的領域,做好信息服務工作。同時,為了鼓勵向非農產業轉移的農民順利轉產,政府應當設立財政專項資金,對在培訓期的農民給與一定的生活補貼。還應該為農民提供多部門、多渠道、多形式的法律服務,依法幫助農民維護其就業過程中的合法權益。(2分)
8.試述義務教育的性質和特征。
(1)義務教育的全民性。義務教育的全民性,就是要求全體適齡兒童、少年,除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免除義務教育的以外,都必須人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3分)
(2)義務教育的義務性。義務教育的義務性,表現在實施義務教育既是國家對人民的義務,也是監護人對國家和社會應盡的公民的基本義務之一。根據《義務教育法》的規定,國家的義務主要表現在: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合理設置小學、初級中等學校,是兒童、少年就近入學;鼓勵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力量,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管理下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要求舉辦學校;保證義務教育財政撥款的增長比例;對困難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給與經費上的補助;培養義務教育的師資等。(3分)
(3)義務教育的免費性。義務教育的免費性是指國家對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免除全部或者大部分的就學費用,這是世界各國義務教育的公共特點。(2分)
(4)義務教育的強迫性。義務教育的強迫性表現為義務教育是依法由國家強制力保證推行的。(2分)
(5)義務教育的公共性。義務教育的公共性是指義務教育是面向全體國民的教育。義務教育的公共性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第一,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與宗教分離,從而確保它的世俗性;第二,義務教育由國家設立或者批準的學校實施,這些學校的性質具有公務性;第三,在由國家和各級地方政府設立的學校工作的教職員是公務員,他們依法履行公務,并享受可與公務員相比照的各種特遇。(3分)
(6)義務教育的基礎性。義務教育的基礎性是指義務教育要使全體適齡兒童和少年接受最基本的教育。這種基礎性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義務教育必須完成規定的年限,它是完成義務教育的基本指標;第二,義務教育只進行國民基本素質的教育,向高一級學校輸送人才必須以此為前提。(2分)
9.義務教育實施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1)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地方人民政府設置或者批準設置的全日制小學和普通中學,九年一貫制學校、初級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各種形式簡易小學或教學點、盲童學校、聾啞學校、弱智兒童輔讀學校、工讀學校等(4分)。
(2)實施義務教育學校的設置。社區的市級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應該統籌規劃、合理設置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學校的設置應有利于適齡兒童、少年就近人學。(4分)
(3)實施義務教育學校的標準。省級政府制定學校的經費開支定額,并制定按照學生人數平均的公用經費開支標準、教職工編制標準和校舍建設、圖書資料、儀器設備配置等標準,并且應當編制實施規劃,使學校分期分批到達上述的辦學條件,并進行檢查驗收。(4分)
(4)義務教育的經費。地方各級政府負責籌措義務教育學校的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用于義務教育的財政撥款的增長比例,應當高于財政經常性收人的增長比例,并使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教育費用逐步增長。國家鼓勵各種社會力量以及個人自愿捐資助學以及在城鄉依法征收教育附加費等多種籌集義務教育經費的渠道。<4分)
(5)義務教育的師資。國家采取措施加強和發展師范教育,加速培養、培訓師資,有計劃地實現小學教師具有中等師范院校畢業以上的水平,初級中等學校的教師具有高等師范專科學校畢業以上的水平。國家建立教師資格制度,對合格教師頒發資格證書國家保證教師的合法權益,采取措施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改善教師的物質待遇。(4分)
10.如何改革我國的城鄉就業制度?
(1)盡快實施有利于實現城鄉統籌的就業政策制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統一、有序的勞動力就業市場,另一方面大力降低農民的進城門檻。(3分)
(2)擴大農村勞動力的就業總量。解決這個問題的可行辦法就是進行分工分業就業。
(3)重視農民的非正規就業,引導其向正規就業轉化。政府應當努力提供更多的非正規就業部門和崗位,逐步取消歧視性制度規定。(3分)
(4)擴寬農村勞動力在鄉鎮企業和中小企業中的就業渠道。在改革鄉鎮企業弊端的前提下,把發展高新技術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作為再次創業的突破口,加快發展農村第三產業。
(5)努力提高農村勞動力的整體素質和就業能力。提高農村勞動力素質,一方面要將農村義務教育與職業技術教育發展結合起來,另一方面根據農民的意愿、年齡和文化程度等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技術培訓。(2)
(6)政府要為勞動力提供轉移就業的服務。(2分) 11、試論述物權和債權的區別。
(1)物權調整的是財產歸屬關系,反映靜態的財產關系;債權調整的是財產流轉關系,反映動態的財產關系。(3分)
(2)物權的權利主體是特定的,義務主體是不特定的;債權的專利主體和義務主體都是特定的。(3分)
(3)物權的權利主體無需借助義務主體的行為就可實現其權利,物權是支配權;債權的實現要借助于義務主體的為或不為,債權是請求權。(}分)
(4)物權的同一標的物上不能存在多項內容相同且互相抵觸的物權;債權的同一標的物可以存在多項內容相同的債權,債權具有相容性。(3分)
(5)物權具有追及效力和優先效力;債權原則上不具有追及效力,無優先效力。(3分)
12.應當劃為基本草原實施嚴格管理的草原有哪些? (1)重要放牧場;(2分) (2)割草地;(2分)
(3)用于畜牧業生產的人工草地、退耕還草地以及改良草地、草種基地;(3分)
(4)對調節氣候、涵養水源、保持水土、防風固沙具有特殊作用的草原;(3分)
(5)作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生存環境的草原;(2分) (6)草原科研、教學實驗基地;(2分〉
(7)國務院規定應當劃為基本草原的其他草原。(2分) 13.義務教育的特征。
(1)義務教育的全民性。(1分)
義務教育的全民性,就是要求全體適齡兒童、少年,除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免除義務教育的以外,都必須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2分〉
(2)義務教育的義務性。(1分)
義務教育的義務性,表現在實施義務教育既是國家對人民的義務,也是監護人對國家和社會應盡的公民的基本義務之一。根據《義務教育法》的規定,國家的義務主要表現在z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合理設置小學、初級中等學校,是兒童、少年就近入學;鼓勵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力量,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管理下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要求舉辦學校;保證義務教育財政撥款的增長比例;對困難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給與經費上的補助;培養義務教育的師資等。(2分)
(3)義務教育的免費性。(1分)
義務教育的免費性是指國家對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免除全部或者大部分的就學費用,這
是世界各國義務教育的公共特點。(1分)
(4)義務教育的強迫性。(1分〉義務教育的強迫性表現為義務教育是依法由國家強制力保證推行的。(1分) (5)義務教育的公共性。(1分)
義務教育的公共性是指義務教育是面向全體國民的教育。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與宗教分
離,義務教育由國家設立或者批準的學校實施,在由國家和各級地方政府設立的學校工作的教職員是公務員。(2分) (6)義務教育的基礎性。(1分)
義務教育的基礎性是指義務教育要使全體適齡兒童和少年接受最基
本的教育。義務教育
必須完成規定的年限,義務教育只進行國民基本素質的教育,向高一級學校輸送人才必須以 此為前提。(2分)
14.為什么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農村土地承包法》對此是如何規定的?
(1)發包方隨意收回、調整承包地,是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不穩定的主要因素,也是農村土地承包立法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3分)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隨意收回、調整承包地,是農村土地承包立法的關鍵條款和核心內容。
發包方原則上不得隨意收回、調整承包方的承包地,可以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保護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從而使廣大農民真正感到他們承包的土地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是有保障的,從而調動他們在土地上進行長期投入的積極性。(6分〉 (2)«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6條第1款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4分〉
15.論述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重點。 (1)老年農民的養老問題。(2分)
老年農民沒有退休工資,也沒有養老保險,日趨小型化的農村家庭沒有能力承擔老人的養老問題。解決養老問題,應當通過兩個途徑解決:
第一,應當由農民家庭本身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靠自身的經濟力量解決一部分;(2分〉
第二,國家作為社會公共管理職能的承擔者,應當擔負其解決養老問題的絕大部分責任。一方面通過國家投入的方式在農村推定養老保險制度;另一方面,國家還可以通過政策制度鼓勵其他社會資金對農村養老保險的技入,爭取更多地力量投入到農村社會保障事業建設中。
(2)農村醫療問題。(2分〉
我國農村衛生工作面臨五大問題:貧困地區傳染病發病率高;農村衛生投入不足;農村衛生機構基礎設施條件差,人才少;農村衛生管理體制滯后;農村合作醫療問題多。
建設農村醫療保證體制,從以下方面著手: 第一,繼續走合作化的醫療保障道路;(1分) 第二,應當加強初級衛生保健制度建設以1分) 第三,應當加強相關配套制度建設。(分) (3)農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問題。(2分)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為一種解決貧困問題的補救機制,是所有現代國家的社會保障體系中必不可少的基本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障體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網"。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和當地的經濟發展狀況相適應,從我國的基本國情出發,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應以省為主體,中央財政給予一定的支持。各省可以設立不同的保障線,具體標準要參照當地居民維持最低生活所需的基本支出來確定。中央政府應當加大對貧困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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