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創新形式與政策心得體會(3)
2017年創新形式與政策心得體會
2017年創新形式與政策心得體會篇3
《淺談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問題與對策》
摘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關國計民生,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頻繁發生給人民的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直接損害,本文從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現實問題和相應對策進行了簡要的分析。
關鍵詞: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對策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關國計民生,既關系到我國經濟能否正常健康的發展,也關系到農業農村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更直接影響到人民的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食品的源頭,近年來頻繁爆發的“三聚氰胺奶粉”、“瘦肉精”、蘇丹紅、“紅心咸鴨蛋”等事件觸目驚心使得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日益突出,引起了全社會的高度關注,已成為當前我國農業發展迫切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之一。[1]
一、問題
11農產品質量安全涉及環節眾多其中農產品生產者是農產品質量的最關鍵環節。而我國是一個以小農戶為主,且農戶數量龐大,組織化程度不高,農產品分散的農業生產大國,農民科學文化水平有限,法律和質量安全意識淡薄,與歐美等大規模,科學化農業生產具有顯著的不同。很多農民并不了解數量龐大,門類眾多的各類農業標準規范、農產品安全標準和相關法律法規。個別經濟利益至上者,為了利益最大化,在使用農藥、獸藥、化肥、飼料時并沒有按相關標準要求,使用見效快、高毒高殘留的農藥,添加禁用物質、在農產品未過施藥間隔期就上市銷售,導致違規使用、誤用、超標使用的情況時有發生,并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從“三聚氰胺奶粉”、“瘦肉精”事件中可以看出那些奶農、養豬戶只知道添加這些東西牛奶可以買個好價錢,豬可以長得快些、瘦肉多些,并不知道添加的這些是什么物質,屬不屬于法律明令禁用的物質,法律意識相當淡薄。[1][2][4][6]
22在農產品的流通環節中不合理的運輸、貯藏等造成農產品的污染事件也常見于報端。例如,由于設備技術水平、資金、地域、時間等因素的制約不能實現全程冷鏈控制的要求,導致一些牛奶在運輸過程中沒有按法律的規定保持低溫的要求;另外,個別人的利益驅使出現粗制濫制、運輸中不注重衛生、運輸農產品的車輛也用來運輸其他物品,甚至是有毒有害品,沒有專車專用,混用現象,銷售過期產品等種種現象,屢禁不止。更有甚者,個別經濟利益至上者為了防止魚在運輸、貯藏過程中的生病、死亡,使用孔雀石綠;為了防止白菜的腐爛變質在運輸、貯藏過程中使用甲醛等致癌物質。這些都是由于利益驅使且缺乏有效的法律規制手段導致現實中沒有得到根本的遏止,且有愈演愈烈的趨勢。[1][4][5]
33由于農產品各生產經營主體之間信息不對稱和經濟利益的博弈,導致存在故意隱瞞真實信息的現象。我們知道農產品的生產供應鏈較長,涉及從種子、農藥、化肥、飼料、獸藥等生產資料的購買到具體飼養、種植過程再到運輸、貯藏、銷售等眾多環節在這么多環節中使信息能夠在上下游之間順暢傳遞是一件十分困難、復雜的事情。這就使得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在大多數情況下處于交易環境認識有限、信息獲得并不充分的狀態,同時他們又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故意隱瞞有關信息損害另一方的利益甚至欺詐等手段,使自己占據交易的有利地勢。因此,在這種交易情況下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的頻頻出現也就不足為奇了。例如,養豬戶在出售生豬時隱瞞了,生豬剛剛用完藥還在休藥期的消息,致使還在休藥期的豬進入了流通環節而直接危害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銷售商隱瞞了種子、農藥、化肥摻假的消息,使得這些種子、農藥、化肥使用后才能發現,造成了農民的財產損失。這些都是信息不對稱和經濟利益博弈的結果。[1][4]
44與歐美一些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目前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還不夠健全完善,歐美發達國家主要采取的是黑名單制,而我國的法律法規是以罰代責,重收費而輕執法,違法成本相對較低。再加上一些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執法不嚴,責任心不強,罰款了事的現象普遍存在,一些不法分子膽大妄為搞權錢交易,漠視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給政府的公信力造成了惡劣影響。也是一個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頻發的重要原因。[2]
二、對策
11首先,政府要加快推進土地流轉,使我國的農業向規模化、組織化、集約化、專業化程度高的方向發展;培育農業龍頭企業,采取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形式發展壯大農業經濟,針對我國的國情以農業生產者能夠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加大科普宣傳工作,提高生產者自身的科普知識和素養,如采取科技入戶、對口輔導的方式來提高農業生產者的生產技能和科技技能,科學用藥、測土施肥,并做好記錄,特別是對于違禁物質要加強宣傳杜絕使用;大力推廣無公害農業、綠色農業、有機農業的發展,從生產方式和理念上改變我國農業生產的現狀。[3][4][5]
22目前針對流通領域以及各個環節接口間的法律法規欠缺,使得實施從農田到餐桌食品安全鏈大打折扣,建立健全流通領域的法律法規,采取強有力的監管機制,加強接口監管,建立從農田到餐桌的追溯體系是當務之急。在有能力的情況下在生產、運輸、貯藏的各個環節采取實時監控,對摻假、售假、信息瞞報、違規添加等情況實施嚴格的法律制裁,重典治亂。[1][4][6]
33積極有效進行普法教育以各種方式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種子法≥、≤動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等法規的宣傳教育,使普法落到實處,加強反面教材的宣講教育,強調違法的責任,完善法制建設、填補法制空白,提高違法的成本真正做到違法必究、執法必嚴。[2]
總之,農產品質量安全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關注,任重道遠,容不得半點馬虎,為人們提供安全放心的農產品,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我國經濟健康有序的發展,是每位農業生產經營者和監管者必須肩負的責任和永恒的目標。
參考文獻:
[1]熊小欣,等.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類型及其政策含義[J].農產品質量安全與現代農業發展專家論壇論文集,1994-2013(465-470).
[2]張榮現,等.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的法律困境與對策[J].安徽農業科學,2011(39).
[3]張麗,等.完善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體系的思考[J].河北農業科學,2010(14).
[4]馬文菊.農產品質量問題及采取措施[J].北京農業,2012(2).
[5]朱曉禧,等.面向農戶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對策研究[J].農業經濟與管理,2012(6).
[6]李長健,等.論我國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機制的構建[J].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學報,2009(12).
作者介紹:
劉紅俊(1976-),女,農藝師,從事農業技術推廣,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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