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防治管理制度匯編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疾病危害,防治疾病,需要制定并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學習啦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疾病防治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疾病防治管理制度篇一
1.公司應當采用先進技術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勞動條件,確保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符合國家要求。
2.公司應加強設備和工藝管理,杜絕跑、冒、滴、漏,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加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
3.公司在改革工藝和技術革新時,應采用低毒物質替代高毒物質,加強通風排毒、排塵,實現機械化、密閉化和自動化。
4.公司必須對有毒有害作業職工進行上崗前和定期的職業衛生和健康教育知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遵守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器材。
5.公司對有毒有害作業場所必須配備必要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安排專人管理,定期維護,確保其正常運轉,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6.對易發生急性中毒事故及其它職業危害的作業場所,應設警示牌,配備有效的緊急防范設施和醫療急救用品,并有應急救援的組織措施。
7.公司必須為從事有害作業的職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個人防護用品,并指導和監督其正確使用。
8.易發生急性中毒事故的作業,公司必須加強安全衛生管理,在作業前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并保證貫徹執行。
9.公司必須配合公司對其進行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和作業場所有毒有害因素的定期檢測。
10.公司必須配合公司及地方衛生監督人員進行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和職業衛生調查,如實反映職業衛生的現狀和實際情況。
疾病防治管理制度篇二
1、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六十三條第(三)項(處罰: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2、處罰裁量幅度:
(1)有未按照規定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或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等行為之一,給予警告。
(2)有未按照規定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等行為之一,經警告并責令限期改正,雖有采取措施但逾期仍達不到改正要求的,處以6000元以下罰款。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6000元以上14000元以下罰款:
①有未按照規定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等行為之一,經警告并責令限期改正仍逾期拒不改正;
②有未按照規定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等行為中的2種以上,雖有采取措施但逾期仍達不到改正要求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14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①有未按照規定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等行為中的2種以上,經警告并責令限期改正仍逾期拒不改正;
②有其它嚴重情節的。
疾病防治管理制度篇三
一、建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和有關法規性文件的規定,依法管理學校衛生及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
1、組長:陳祥云(校長)
副組長:陶登友(分管疾病防治安全)
何桂明(書記)
穆才友(副校長)
2、配合科室及成員:
成員:
鄧光全(德體主任)
劉桂昌(德體副主任)
黃昌模(教務處主任)
孫成倫(總務副主任)
楊紹良(總務主任)
晏順斌(教務副主任)
敖光宇(法制安全科長)
各班班主任
二、對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除國家規定的計劃免疫接種外),必須經區衛生局、教委批準,并由區防疫站統一組織實施,任何人不得自行組織,否則,一切后果自己負責,停職待處理。
三、為杜絕意外發生,我校學生疾病防治用藥統一由區衛生防疫站學校衛生科提供,任何人不得擅自接受其他途徑藥物。
四、傳染病防治實施預防接種時,預防接種專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一人一針一筒”,加強無菌觀念,并確保醫療機械的衛生操作的規范,分管領導陶登友有責任對接種全過程進行監督。
五、開展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群體性防治工作,應遵循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預防接種及其他群體防治措施的時間,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六、未經教委、衛生局、衛生防疫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組織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違者要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并追究分管校領導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看過疾病防治管理制度的人還會看:
1.小公司制度范本
5.部門規章制度范本
疾病防治管理制度匯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