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報銷流程上海
生育保險報銷流程上海
上海的生育保險報銷流程是什么,辦理生育保險報銷的條件是什么。關于上海的生育保險有哪些可以關注的。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于生育保險報銷流程上海,希望你們喜歡!
生育保險報銷流程上海
報銷條件
屬于計劃內生育,并在按規定設置產科、婦科的醫療機構生產或者流產(包括自然流產和人工流產),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婦女,可按規定申請享受生育生活津貼、生育醫療費補貼:
1、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的從業婦女,其所在單位已經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建立了個人賬戶的;
2、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的失業婦女從業時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建立了個人賬戶的;
3、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的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人員,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建立了個人賬戶的;
4、不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的從業婦女,與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按規定建立了個人賬戶的;
5、《關于本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若干問題的通知》實施前已按《關于頒發本市從事自由職業人員養老、醫療保險若干問題試行意見的通知》規定參保,且通知實施后未中斷繳費的人員。
注:從業婦女所在單位需已申報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報銷金額
生育生活津貼的享受期限:
1.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按3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2.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按1個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3.妊娠3個月以下流產或者患子宮外孕的,按1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按照前款第(一)項規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的生育婦女,還可以按照下列規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1.難產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
2.符合計劃生育晚育條件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
生育婦女的生育醫療費補貼標準為:
1、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生育醫療費補貼為3600元;
2、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的,生育醫療費補貼為600元;
3、妊娠3個月以下自然流產或者患子宮外孕的,生育醫療費補貼為400元。
報銷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2、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上海市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計劃生育審核表》;
3、在本市生育的,需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醫學證明》;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攜帶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注明產婦生育情況(難產、順產或流產)的出院小結和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在國外或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生育的,需攜帶當地醫療機構出具的注明產婦生育情況(難產、順產或流產)的病歷證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譯件;
4、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機構范圍內開立的實名制結算賬戶卡(折)復印件(可選擇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上海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上海農商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民生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華夏銀行其中之一);
5、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攜帶委托書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報銷流程
1、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辦理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3、不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復印后退還。
報銷地址
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各區(縣)社保分中心。
2017上海生育保險怎么領取
【二胎生育險報銷標準】
凡是符合計劃生育條例 規定的第二胎也是可以享受有關生育保險待遇的。如果是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的,也就是給發了準生證的,生育保險正常參保且滿足最低繳費期限,同樣享受產假期和生育保險待遇的,報銷的流程應該和第一胎是一樣的。
【上海生育保險報銷條件及范圍】
生育保險報銷標準是針對生育保險中的保障項目的不同來指定的標準,它的項目包括:生育津貼、職工因實施計劃生育手術而產生的費用和生育而產生的醫療費。
報銷對象:生育、妊娠、流產育齡婦女
報銷范圍: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用
【上海生育保險報銷條件說明】
1. 屬于計劃內生育:
a、計劃內生育第一胎的;
b、符合計劃內生育第二個孩子條件并經市或區、縣人口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的;
c、于計劃內生育但妊娠后流產的。
2. 在定點醫療機構生育、流產(包括自然 流產和人工流產);
3. 按照規定參加上海生育保險,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a、本市城鎮戶籍從業婦女且單位按照規定參加社保并建立個人賬戶;
b、本市城鎮戶籍失業婦女從業時按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并按規定建立了個人賬戶的;
c、本市城鎮戶籍自由職業人員/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人員,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并建立了個人賬戶;
d、非本市城鎮戶籍從業婦女,與本市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繳納社保建立個人賬戶;
e、本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招用的本市戶籍的勞動合同 制職工,其所在單位按本市城鎮社會保險規定的繳費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并建立個人賬戶的;
f、參加本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具有本市戶籍的個體工商 戶及其幫工,按本市城鎮社會保險規定的繳費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并建立個人賬戶的。
【所需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攜帶委托書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2. 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醫學 證明》或相關證明
l 在本市生育的,需攜帶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醫學證明》;
l 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攜帶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注明產婦生育情況(難產、順產 或流產)的出院小結和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l 在國外或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生育的,需攜帶當地醫療機構出具的注明產婦生育情況(難產、順產或流產)的病歷證明等材料及中文翻譯件。
3. 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機構范圍內開立的實名制結算賬戶卡(折)復印件
可選擇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上海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上海農村商業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民生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華夏銀行其中之一。
4. 2014年10月1日后生育或流產并符合生育保險待遇申領條件的生育婦女,應先辦理《上海市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計劃生育審核表》
本市戶籍生育婦女到本人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外省市戶籍生育婦女到本人居住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
5.《生育保險待遇申領單》
另外,對于男方為軍人的,需攜帶《士兵證》或《軍官證》原件及復印件;對于男方為外國籍的,需攜帶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生育保險待遇申領沒有時間限制,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女職工可在生育后帶好上述材料到就近的區社保中心自行辦理相關手續。
【補貼標準】
從業婦女繳納城鎮社保累計滿一年
月生育生活津貼標準為本人生產或者流產當月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300%計發,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單位補差。
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發,但低于生育生活津貼最低標準的,按最低標準計發。
從業婦女生產或者流產前12個月內變動工作單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貼按照其生產或流產前12個月內所工作的各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加權平均數計發。
生育生活津貼低于本人產假前工資標準(生育或流產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性收入)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和《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執行。根據上述規定,由其生育或者流產時所在用人單位予以補差。
從業婦女繳納城鎮社保累計不滿一年
月生育生活津貼按最低標準計發。2009年起,生產或流產的生育婦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貼最低標準按2892元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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