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辦理規定
在中國,社會保險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于核心地位。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上海社保辦理規定,僅供參考,喜歡可以收藏分享一下喲!
上海社保辦理條件
單位參保
1.單位從業人員新建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2.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0周歲(從事管理和技術崗位工作的未滿55周歲),已辦理招(錄)用手續,且從未建立本市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人員。
個人參保
1.凡具有本市戶籍,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從事有合法經濟收入的自雇人員、無雇工個體工商戶。本市戶籍人員的外省市配偶,在本市靈活就業并有合法經濟收入,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的也可按規定辦理
2.未參加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被征地居民社會保障中任何一種社會保險制度的
上海社保辦理材料
單位參保材料
1、公民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2、根據單位的不同性質,還需分別攜帶下列材料:
a,企業單位攜帶《上海市單位招用從業人員名冊》或《外來從業人員用工備案登記表》或《外來人員就業備案信息》,已辦招(錄)用備案手續的無需攜帶;
b,機關單位攜帶《公務員登記表》、《公務員錄用表》或由公務員管理局(軍轉辦)出具的相關批文;
c,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攜帶《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錄用表》或由公務員管理局(軍轉辦)出具的相關批文;
d,事業單位攜帶《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名冊》第二聯原件;
3、招(錄)用、聘用博士后人員,還需攜帶國家人事部批準設立博士后流動站、工作站的文件復印件。
注: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個人參保材料
本人戶口本,身份證
上海社保辦理流程
單位參保
1、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辦事人員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辦理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3、不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復印后退還。
個人參保
靈活就業人員按規定辦理就業登記后,可向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提出參保申請,由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代為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登記手續,并由個人按社保經辦機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按月繳納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
上海靈活就業人員社保參保指南
辦理地點
各街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辦理時間
每月5日-26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申請條件
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已按規定辦理靈活就業登記手續的人員,按照靈活就業方式首次或接續繳費。
辦理材料
1、就業登記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勞動手冊》信息頁的頁面復印件。
2、首次參保繳費的人員,另需攜帶以下材料:
(1)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2)其他材料。根據個人的不同情形,需分別攜帶以下材料:
①本市戶籍人員,需攜帶戶口簿首頁和本人信息頁的頁面復印件(或戶籍證明);
②本市戶籍人員的外來配偶,需攜帶本市戶籍人員的戶口簿首頁及其信息頁的頁面復印件(或戶籍證明)和結婚證書復印件(或由民政部門出具的婚姻證明);
③醫院外來護工,需攜帶本人書面申請。
注:材料復印件由本人簽名。委托他人辦理的,另需攜帶委托人簽名的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辦理流程
1、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出具《核定表》一式二份,辦事人員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辦理機構出具《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3、不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出具《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復印后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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