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跨省如何辦理轉移
養老保險跨省轉移究竟能轉多少,辦理養老保險跨省轉移的流程是怎樣的,辦理跨省轉移需要提交哪些資料。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于養老保險跨省如何辦理轉移,希望你們喜歡!
養老保險跨省辦理轉移流程
1.打印繳費憑證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機構15個工作日內會進行審核。對于符合條件的,會向原參保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不符合條件的,會向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參保機構收到函件的,會辦理好轉移交接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機構收到轉移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會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參保人員。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四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按下列方法計算轉移資金:
(一)個人賬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二)統籌基金(單位繳費):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第八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后,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養老保險跨省轉移條件
1. 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不接受轉移;
2. 繳費滿十年才可在參保地領取養老保險待遇
養老保險跨省轉移標準:60%
養老保險關系轉接將采取“雙轉移”模式,其中個人部分全額轉移,統籌部分轉移繳費基數的12%,相當于統籌部分的60%。
其中,個人賬戶存儲額的轉移分為兩段,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統籌賬戶即單位繳費則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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