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省產假規定
湖北產假新規定是158天,除了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以外,額外增加的產假由原來的30天調整為60天,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24年湖北省產假規定,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2024年湖北省產假規定
158天
湖北最新規定的產假天數是158天,其他情況可以多加天數,已婚婦女晚育的,其配偶享受15天護理假,休假期間工資和獎金按照規定發放。新修改的條例還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夫妻,可以在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延長假期,具體要根據當地的政策來判斷。
其實先產假是國家規定給每個在職女員工的福利,每年制度都會有些變化,而且各省市也有區別,根據湖北省現行法規,2017年湖北的產假發生了改變,在最新修訂的《湖北省人口與_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生育的產婦,其相關產假規定如下:
1、正常分娩的孕婦,除享受法定的98天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所以一共是158天;
2、難產孕婦產假為173天(法定產假98天,湖北省增加產假60天,困難產假15天;
3、多胎妊娠的孕婦,每多生一個嬰兒15天;懷孕不滿12周流產或者引產的,產假30天,懷孕滿12周不滿28周的,產假45天,懷孕超過28周,休產假天數為98天。
國家規定產假多長時間
一般規定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2、難產,增加產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_條例規定。
晚婚晚育順產產假多少天
晚婚晚育的產假有98天,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其與政策的普通生育產假時間是一樣的,并不會因為晚婚晚育就會增加其產假時間。如果其女方順暢生育的是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多大年齡算晚婚晚育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所以,我國公民的法定婚齡男子為二十二周歲,女子為二十周歲。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結婚時正好處于法定婚齡那一年,一定要在生日之后第二天開始才能登記結婚。
女滿二十三周歲,男滿二十五周歲的初婚為晚婚,初婚婦女年滿二十四周歲后初育為晚育。
公司產假工資發放標準
(一)首先,產假期間公司發放的工資和社保局發放的生育津貼不能同時享受。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為:月繳費工資/30天×產假天數;
(二)如果單位有交社保,產假期間企業無需向職工支付工資,而是由公司憑女職工的生育憑證,到生育保險基金處為其申請生育津貼,以生育津貼作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但是,若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生育保險費基數低于女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收入,那么將導致女職工領取的生育津貼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間的工資,企業需要予以差額補足;
(三)如果單位沒有交社保,產假期間公司應當按正常出勤發放工資。
按照2018年的新規定,除了產假有了適當的調整之外,產假的工資也有了明確的規定。各用人單位也應當遵照當地的規定去執行。孕婦在懷孕7個月以上則可向單位申請休假,產前的假期工資按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的80%發放,產期的職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資待遇。
而產假工資則需要看以往實發工資以及生育津貼的比例,若實發工資低于生育津貼,則生育津貼發放下來后將與實發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歸企業;若員工每月實發工資高于發放的生育津貼,則產假工資按實發工資發給員工即可。
哺乳假期的工資如果假期在六個半月內,則工資按照實發工資的80%發放,如果超過六個半月的假期,則延長的那部分時間的工資按實發工資的70%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