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產假規定及政策
根據最新產假規定,在廣西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產假六十天,二孩增加產假七十天,三孩增加產假八十天。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廣西產假規定及政策,供大家參考!
廣西產假規定及政策
一孩:98+60=158天
二孩:98+70=168天
三孩:98+80=178天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口和_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分娩后,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產假六十天,二孩增加產假七十天,三孩增加產假八十天。自新《條例》施行之日起仍未休完原《條例》規定的產假假期的女職工,可以按照新《條例》的規定享受新增加的產假;新《條例》施行之日前已經休完的,不再享受新增加的產假。
國家規定的生育假期: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女職工產前假的規定是什么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明確了女職工產前假的權益。具體來說,女職工在孕期若不能適應原勞動,用人單位應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減輕勞動量或安排其他適宜勞動。
特別是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安排夜班勞動,并應在勞動時間內安排適當休息。
產前檢查時間也應計入勞動時間。請產前假的條件包括工作許可、本人申請、單位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而《杭州市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十四條則詳細說明了不同情況下產假的具體天數。
產假期間的權益保護
在產假期間,女職工享有額外的保護。如果產假期間被辭退,可以向勞動糾察大隊或當地勞動局進行舉報。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在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即使沒有勞動合同,也不得辭退。違法辭退將面臨賠償,賠償額根據工作年限確定。
《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和第四十二條具體規定了勞動者的權益,強調在特定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產假期間是否可以獲得工資報酬
產假期間是可以獲得工資報酬,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產假期間福利待遇是享受的。
找法網提醒您,根據《勞動法》對女職工實行特殊保護,女職工在符合_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和福利待遇。公司扣發產假期間的效益工資、差旅補貼、午餐補貼,屬于本人應享有的福利待遇。依據有關規定,女職工在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她們享有的福利待遇,公司扣發于法無據。同時,公司克扣女職工產假期間部分報酬,可以要求加發被扣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符合法律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扣發效益工資,違反了《婦女權益保障法》關于保障婦女權益的禁止性規定,應屬無效。
生育津貼的計算
生育津貼的計算涉及多個方面,包括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和職工繳費基數等。
計算公式為:月繳費平均工資除以30乘以產假天數。如果工資低于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則按照60%計算;如果高于3倍,則按3倍計算。
對于無法確定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職工,則按照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進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