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社保補繳最新政策
廣州的社保補繳是有什么最新政策的呢?廣州社保的補繳現在應該怎么做?小編為你帶來了“廣州社保補繳新政策”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廣州社保補繳新政策解讀
接近或達到退休年齡的朋友,但是還沒有交夠的朋友就很關心養老金待遇是否可以享受的問題。
對于很多養老保險社保不夠的朋友,就會更多關注如何快點退休,社保如何買滿15年,延遲退休方面政策和動向如何,社保補繳方面的新聞就會更留意查看。
雖然早期人們都不太注重社保,但在達到退休年齡時,往往就會想盡一切申請退休。如果社保還差幾年,那唯一較快的方法就是補交社保。因為通過補繳你所欠的社保年限,就可以馬上申請退休。那怎樣補繳養老保險費呢?退休后怎樣補繳社保,外地人在廣州補繳社保可以嗎?
其實社保是可以補繳回幾年前的,甚至可以補回十幾年前的社保,申請通過后你馬上拿到退休金。
現行社保基本政策知識:
社保在我國的發展過程簡單來說,1986年以前是沒有社保,1986年開始國營企業有社保(早期國有職工或早期合同工社保),1992年推廣到私營企業和外資企業,1998年推廣到全國各個行業。2006年黨的十六大六中全會提出在2020前,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起“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宏偉戰略體系”的宏偉戰略目標。2009年以來,國家實行“全民社保”戰略,影響全民社保推行的“轉移接續”問題慢慢得到解決,人人可以參加社保享受醫療已經成為現實。
國家規定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年滿5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同時社保參保年限達15年。
所以社保政策是一步步完善并逐發展起來。國家為了解早期的問題,在養老保險補繳規定中建立起一整套補繳的程序,真正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依。
廣州社保補繳有什么流程
申請條件
1、須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
2、用人單位與補繳個人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3、省直單位應參保而未參保等原因,導至社保欠繳的,可申請社保補繳。
社保補繳說明
一、如果在補繳期間有任職單位,您可通過單位進行補繳。
對企業應參保未參保的,企業應提供當時的人員名冊,為未參保的人員進行補繳。補繳要按照當時單位和個人應當參保的險種進行補繳,并計繳相應的利息。各險種的補繳時間不能早于補繳單位的單位成立時間。各險種的補繳時間不能早于對應險種的險種開始時間。
廣州社保補繳需提交的資料:
1、《廣州市社會保險費補繳申請表》;
2、屬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職工的,應提供職工本人的檔案、錄用(招工)審批表、歷年《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
3、屬其他用工形式的,應提供合同書、錄用(招工)審批表(或招工表)、歷年《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外地戶口職工可不提供);
4、未辦理招用工手續,但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應提供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材料(如原始工資發放表、考勤表等)。
建議繳費單位經辦人可聯系所屬區主管地稅機關進一步咨詢了解具體補繳手續。
二、以靈活就業方式的人員如已經參保但欠費的,可以按規定補繳,但是對于未在企業任職且未按靈活就業身份參保的人員,不存在應參保未參保的補繳。
【案例】
問:達到了退休年限但社保還沒繳夠年限怎么辦?什么情況才可辦理一次性補繳?
答:達到了退休年限,但社保還沒繳夠年限可選擇繼續延長繳費,直至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條件,但省內異地戶籍和省外異地戶籍參保人所需符合的條件有所不相同。本省非廣州戶籍的,最后參保地為廣州且在廣州連續繳費滿5年以上的,可在廣州繼續繳費。
而省外異地戶籍的超齡繼續繳費條件,則首先得確定待遇領取地是否在廣州。確定待遇領取地為廣州的,可在廣州繼續繳費。其中,在社會保險法實施前(2011年7月1日前)參保、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按月繼續繳費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申請一次性補繳不足年限。
社保補繳新政策:補繳范圍
員工到達退休年齡,沒有養老保險的,可以一次性交滿15年的養老保險以后再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以后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
國家出臺補繳養老保險費新政策,對未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和人員及中斷繳費企業和人員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做出明確規定,為各類人員補繳以前中斷期間的養老保險費,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提供了政策依據。
補繳范圍:
這次享受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優惠政策的,包括未參保企業和人員及中斷繳費的企業和人員。不包括按規定核定了繳費基數但有歷史欠費的企業和人員,對已核定過繳費基數的歷史欠費的滯納金,仍由地稅部門按規定確定和征收。
◎關于未參保單位和人員補繳
實行個人繳費后,未核定過繳費基數、未繳費人員為未參保人員;單位一直未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參保登記,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為未參保單位。
◎關于中斷繳費人員補繳
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后,核定過繳費基數,也曾繳費,后因各種原因不再申報繳費基數,也不再繳費的,為中斷繳費企業和人員。
國家和省規定的應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單位,應按國家和省規定,為與本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含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固定工、勞動合同制和實行臨時工繳費制度后的原臨時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于用人單位原因部分人員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書面補繳申請,并提交申請補繳期間與被保險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以及工資收入憑證,經確認后,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從規定實行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之月,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動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可以按優惠政策補繳。原長期病休6個月以上時間、判刑人員服刑期間,不允許補繳。
單位整體未參保的應從企業注冊成立之日起為職工全員參保,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動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可以按優惠政策補繳。但補繳的時間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鄉鎮企業最早從2003年1月起補繳),有視同繳費年限的,應按上條規定的最早補繳時間補繳(即將企業和個人實行繳費制度后,應繳費的時間均補繳齊,其中,建立個人賬戶后連續繳費滿5年以上,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限)。
整體未參保單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尚未參保繳費的各類企業和職工。
整體未參保單位參保補繳,應全員參保補繳。單位全員補繳后,由原單位負擔養老保險費用的退休人員,從全部補繳資金到賬后的下月起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
濟南政府下發通知,出臺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新政策稱,符合條件的城鎮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可在一次性補繳15年基本養老保險費后,納入全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通知稱,根據我省相關規定,凡在2010年底前具有濟南市城鎮戶籍,且1996年1月1日前曾與濟南市城鎮集體企業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同時符合魯政辦發〔2011〕64號文件實施范圍中第二、三項規定的人員,經本人申請,可在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后,納入全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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