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發年終獎算不算違規2017年
2017年國企能不能不發年終獎?發放年終獎的做法是違規的嗎?現在很多的企業都是在年底的時候給員工發放年終獎來鼓勵辛苦的一年工作的做法。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國企發年終獎算不算違規2017年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2017年國企發年終獎是否違規
由于勞動法對年終獎沒有硬性規定,其發放標準、發放時間和發放條件通常都取決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是否有書面約定。如果沒有任何約定,即使曾經發放年終獎,勞動者離職后主張的也通常得不到支持。如果雙方有明確的約定,可以按照約定來發放。實踐中,更多的爭議源于年終獎約定不明或者年終獎發放時間不明確等情況。
如企業在合同中約定年終獎,勞動者符合年終獎發放條件,但雙方未約定具體發放時間的,此時可以參考往年實際履行的年終獎發放時間來確認,用人單位不得以未約定時間而故意拖延支付j如企業約定根據公司經營效益和員工個人表現發放年終獎,則用人單位應當承擔離職員工不屬于年終獎發放范圍的舉證責任,如勞動者存在較低的出勤率、績效表現不佳等行為。另外,企業在有事先規定的情形下不得單方撤銷年終獎或者在已經支付年終獎的情況下要求員工退回。當然因為工作失誤錯發或多發的,錯發或多發的部分構成勞動者的不當得利,用人單位可以索回。
2017年國企不發年終獎合不合理
員工渴望和看重年終獎,是否就代表年終獎真的能夠起到更大的激勵作用呢?在對一些公司的采訪中,不少企業的人力資源總監都談到:年終獎比起其他的激勵方式來說,似乎并沒有什么特殊效果。
一些企業想依靠年終獎來留住人才,但公司的這些獎金可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了。"這種留人的辦法顯然是錯誤的,現在的員工都相當理性了,很少有人會為了一點眼前的利益而改變自己的決定。不少員工甚至早就聯系好新的工作,就等著拿了年終獎就走人呢。"tom公司的人力資源總監蘇英琦說到。同時,員工們的胃口會隨著公司發展而膨脹,胃口擴大后,員工又常常并不考慮他們的業績到底如何。于是員工們對年終獎的欲望導致了公司壓力加大。某國際著名公司中國區的總經理胡海林這樣說道:"不少公司在年終獎上付出的可能比收到的回報要小得多。而不少員工在考慮年終獎時比考慮自己的業績更有勁頭。"而中國人傳統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在年終獎的發放中也體現得淋漓盡致。
既然年終獎對留人沒有太大的作用,對新的動力的提升沒有特殊的效果,同時對企業還會有不小的副作用,那不發行嗎?在這個問題上,不等員工們站出來反對,老板們首先就搖頭了。"年終獎還是要發的,即使它并沒有特別的作用。但體現了公司對員工一年來工作的尊重,對提升公司的整體形象和聲譽還是有不小幫助的。"中華英才公司總裁張杰賢這樣說。的確,事實也在證明著一些老板的明智和一些公司的失策:京城頗有名氣的沐澤電腦公司售后服務部40名骨干員工"集體蒸發",究其原因,竟然都是"年終獎惹的禍".
有了年終獎,可能仍然無法阻止員工的流失,但沒有了年終獎,卻加快了一部分員工的流失。看來,年終獎這東西,雖然作用可能并不大,但要不發,還真不行。
2017年國企年終獎不能拖欠
就性質而言,年終獎屬于工資的一部分。因為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規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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